广州新闻发布,广州新闻台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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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
最新情况通报:
2022年11月21日0至24时,广州市新增8210例新冠病毒本土感染者。社会面发现40例,其余在隔离观察、高风险区筛查或闭环管理重点人员检测中发现。新增感染者中无症状7957例,其余253例为轻型病例,无重型、危重型患者。
_海珠区
当前广州大部分区域前期本土聚集性疫情传播链已基本阻断,感染者持续集中在海珠重点区域。
海珠区21日新增7832例,新增个案仍然高度集中在凤阳街康鹭、南洲街大塘、华洲街龙潭高风险区,呈现重点片区集中发病,围绕重点片区多点散发的特点,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_白云区
白云区呈现多点散发、多链条交织的特征。太和镇草庄村聚集性疫情趋于稳定,昨天区域核酸筛查仍有多管检测结果出现异常,部分个案感染来源不明,同时阳性感染者多数居住在城中村,社会面传播风险高。
_其他各区
增城区社会面感染者近日数量增多,存在社会传播的隐患,续发可能性大。
荔湾、番禺、天河区疫情趋稳,呈现多点散发、低位波动的特征,涉及多个街道,部分新增感染者有跨区活动史,且有社会面活动轨迹,社区传播风险较高。
广州卫健委提醒:
低风险区并非“零风险区”,区域内的居民朋友们要强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离开本市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坚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同心协力,共对疫情。
天河区疫情:
天河区表示,经过努力,天河区前期聚集性疫情已得到控制,前期疫情传播链条已基本阻断,疫情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受外部疫情形势影响,天河区输入性风险增加,部分社会面阳性个案活动轨迹涉及社会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密闭半密闭场所,天河区持续面临输入性病例引发的疫情风险。
基于此,一方面,天河区扎实做好流调溯源,按照“双清零”要求全力做好阳性个案和密接人员的流调转运隔离工作,确保“日清日结”,快速定点清除新增阳性个案风险,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另一方面,天河区发布通告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从11月21日零时起,全区辖内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减少因人群集聚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天河区也会充分关注暂停堂食对大家工作生活以及对天河商业的影响,全力做好应对工作。
目前,全区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外卖、快递等服务顺畅有序,请广大市民朋友们放心。在此,也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继续支持、理解和配合抗疫工作,让疫情早日过去,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同时,也请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市民朋友主动向社区报备,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参与抗疫工作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要求。
增城区:加强保障服务工作
增城区表示,自11月20日起,增城区发布了加强重点场所管控措施的通告,全区暂缓返校、暂停堂食。为此,增城区加强保障服务工作,一是有序开展线上教学。增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暂停返校、返园,开展居家进行线上学习,当前总体情况顺利、平稳。二是充分保障物资供应。目前全区超市、市场均正常开放,外卖、快递等服务顺畅有序,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平稳,供应充足。
其次,外防输入工作仍然是增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期,增城疫情呈现局部聚集、多点散发态势。最近1名外省病例发病前轨迹涉及城中村、廉价公寓、多处食肆、超市、汽修厂等,社会面活动丰富。增城区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排查密切接触者,划定风险区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重点场所,目前该病例已有续发病例,集中在隔离或管控区域内。
增城区高度重视流调溯源工作,成立区级专班,全力以赴彻底斩断社会面传播链条。目前全区常态化配备三人小组369组,战时状态2829组;13个镇街均成立流调专班,各镇街储备不少于70人的应急流调队伍,严格落实24小时实体化运作,面对出现混管阳性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加快落实找人管控、上门重采、快送快检,以快制快,确保流调溯源工作高效完成。
广州疾控提醒: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全市的疫情形势依然是严峻复杂的。严峻在于海珠区的疫情还处于高位波动期,因为感染者基数大、且人口密度高,续发感染者数量这几天还会维持在比较高的水平。复杂则是除了海珠区以外,其他区的前期疫情虽然已经得到有效控制,甚至是阻断,但持续存在多点、多源的散发疫情,也给防控工作造成了巨大压力。譬如这两天白云区疫情出现了反弹,多个街道发现了社会面个案,由于也多是发生在城中村和产业密集的区域,局部扩散的风险还是比较高的。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闻发言人表示,接下来会面临疫情防控的一种常态,那就是面对新冠疫情,需要有一起、处置一起、动态调整、动态清零。而且针对目前的防控形势,要求以更快的速度、更高的效率,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对于广大市民而言,依然要重视新冠防控,不能轻视新冠病毒这个对手。常规的防控手段,包括:个人防护、测核酸、少聚集等仍需要继续,因为这些举手之劳能够切实有效、并且最大程度阻断疫情的传播。所以,我们还需要一起努力、一起坚持,决不能让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
11月5日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
2022年11月5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海珠区、市疾控中心的相关负责同志通报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情况。
11月4日广州新增746例新冠病毒本土感染者
11月4日0至24时,广州市新增746例新冠病毒本土感染者,有8例社会面新增感染者,其余均在隔离观察或高风险区发现。海珠区单日新增627例,感染者绝大多数仍然分布在凤阳街、赤岗街等中高风险区内,说明划定管控区域内的隐匿传播链条未完全阻断,人群仍有流动交集,疫情仍未完全控制。当前的关键是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区内反弹、外溢扩散和区外输入风险。
海珠区划定管控区域内的隐匿传播链条未完全阻断
海珠区单日新增627例,感染者绝大多数仍然分布在凤阳街、赤岗街等中高风险区内,说明划定管控区域内的隐匿传播链条未完全阻断,人群仍有流动交集,疫情仍未完全控制。当前的关键是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区内反弹、外溢扩散和区外输入风险。
广州:为尽快控制疫情近三天已转运3.1万人
10月22日以来,广州全市累计报告本土感染者3732例,海珠区2370例,占比64%。特别是近期海珠区单日新增感染者连续走高,管控区域内新增感染人数持续攀升,给稳控全市疫情带来较大阻力。为尽快控制疫情,全省统一调配,兄弟城市大力支持,广州全市加大转运隔离力度,近三天已转运3.1万人。
为何海珠要3天全面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
一个是从海珠全岛的疫情防控形势来看,虽然说近几日的新增病例,大部分都集中在中、高风险区域内,但新增数量比较多,且人口密集,加上行业特点,导致这个区域管理难度非常大,疫情外溢风险不断增大,周边区域陆续出现散发疫情。此外,由于海珠岛和广州其他区在工作和生活上联系非常紧密,这些散发疫情也导致周边一些区近期出现了关联疫情。因此,对于海珠全岛而言,防止疫情向外扩散显得尤为重要。
二是从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来看,全市其他部分区域也持续存在着外地输入疫情和一些仍在处置当中的本土疫情。同样,由于海珠同广州市其他区域、以及外地的紧密联系,岛外疫情向岛内输入的风险也持续存在。
因此,在以上这两个因素的双重影响下,海珠区疫情已经取得的成效是非常脆弱的,很容易被再次点燃,疫情防控形势容易发生逆转。
基于以上这些考虑,海珠疫情的处置,既要外防输入、又要内防反弹,还要严防扩散。经省市专家研判,海珠区发布了针对全岛的,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尽快切断疫情传播链条,阻断社区传播,尽快控制疫情。
成人高考目前各考点均已顺利开考
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介绍,2022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于11月5日至6日也就是今明两天举行。今年,广州市报考人数14.57万人,占全省22.3%。11个区共设考点133个,备用考点36个。其中,在海珠区报名考生1.56万人,考点23个,考场526个,备用隔离考场69个,未设置高校考点。目前各考点均已顺利开考。
广州民生用品保障充足请广大市民理性采购
海珠辖区内的粮油肉菜供应、商超农贸等原有生活物资供应点正常运行,广州市商务局将持续加强对全市重点生活必需品供应的市场监测,跟踪重点区域内供应点情况,不间断组织在最短时间补货。
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人员流动要求,就近在区域内的现有门店,或者线上平台采购。广州的肉、菜、水产品、米面等民生用品保障充足,请广大市民切勿恐慌,做到理性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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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和本机关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水荫路11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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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极端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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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或本机关网站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水荫路11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水荫路11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水荫路11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在广东省新闻出版局一楼(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水荫路11号)设有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水荫路11号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温好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著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神情,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项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水荫路1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水荫路1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水荫路11号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监察室,邮政编码:510075,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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