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针函数的定义 指针指向函数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指针函数的定义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指针函数的定义以及指针指向函数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函数指针如何定义
关于函数指针数组的定义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标准的方法;一种是蒙骗法。
第一种,标准方法:
分析:函数指针数组是一个其元素是函数指针的数组。那么也就是说,此数据结构是是一个数组,且其元素是一个指向函数入口地址的指针。
根据分析:首先说明是一个数组:数组名[]
其次,要说明其元素的数据类型指针:*数组名[].
再次,要明确这每一个数组元素是指向函数入口地址的指针:函数返回值类型(*数组名[])().请注意,这里为什么要把“*数组名[]”用括号扩起来呢?因为圆括号和数组说明符的优先级是等同的,如果不用圆括号把指针数组说明表达式扩起来,根据圆括号和方括号的结合方向,那么*数组名[]()说明的是什么呢?是元素返回值类型为指针的函数数组。有这样的函数数祖吗?不知道。所以必须括起来,以保证数组的每一个元素是指针。
第二种,蒙骗法:
尽管函数不是变量,但它在内存中仍有其物理地址,该地址能够赋给指针变量。获取函数方法是:用不带有括号和参数的函数名得到。
函数名相当于一个指向其函数入口指针常量。那么既然函数名是一个指针常量,那么就可以对其进行一些相应的处理,如强制类型转换。
那么我们就可以把这个地址放在一个整形指针数组中,然后作为函数指针调用即可。
(一)用函数指针变量调用函数
可以用指针变量指向整形变量、字符串、数组、结构体、也可以指向一个函数。一个函数在编译时被分配一个入口地址。这个入口地址就称为函数指针。可以用一个指针变量指向函数,然后通过该指针变量调用此函数。用简单的数值比较为例:
1#include<stdio.h>
2#include<stdlib.h>
3
4 int main()
5{
6 int max(int,int);
7 int(*p)(int,int);
8 int a,b,c;
9 p= max;
10 scanf("%d,%d",&a,&b);
11 c=(*p)(a,b);
12 printf("a=%d,b=%d,max=%d
",a,b,c);
13 return 0;
14}
15
16 int max(int x,int y)
17{
18 int z;
19 if(x>y) z= x;
20 else z= y;
21 return(z);
22}
函数指针定义
函数指针:
函数指针是指向函数的指针变量。因而“函数指针”本身首先应是指针变量,只不过该指针变量指向函数。这正如用指针变量可指向整型变量、字符型、数组一样,这里是指向函数。如前所述,C在编译时,每一个函数都有一个入口地址,该入口地址就是函数指针所指向的地址。有了指向函数的指针变量后,可用该指针变量调用函数,就如同用指针变量可引用其他类型变量一样,在这些概念上是大体一致的。函数指针有两个用途:调用函数和做函数的参数。
函数指针的声明方法为:
返回值类型(*指针变量名)([形参列表]);
注1:“返回值类型”说明函数的返回类型,“(指针变量名)”中的括号不能省,括号改变了运算符的优先级。若省略整体则成为一个函数说明,说明了一个返回的数据类型是指针的函数,后面的“形参列表”表示指针变量指向的函数所带的参数列表。例如:
int func(int x);/*声明一个函数*/
int(*f)(int x);/*声明一个函数指针*/
f=func;/*将func函数的首地址赋给指针f*/
或者使用下面的方法将函数地址赋给函数指针:
f=&func;
赋值时函数func不带括号,也不带参数,由于func代表函数的首地址,因此经过赋值以后,指针f就指向函数func(x)的代码的首地址。
注2:函数括号中的形参可有可无,视情况而定。
下面的程序说明了函数指针调用函数的方法:
例一、
#include<stdio.h>
int max(int x,int y){return(x>y? x:y);}
int main()
{
int(*ptr)(int, int);
int a, b, c;
ptr= max;
scanf("%d%d",&a,&b);
c=(*ptr)(a,b);
printf("a=%d, b=%d, max=%d", a, b, c);
return 0;
}
ptr是指向函数的指针变量,所以可把函数max()赋给ptr作为ptr的值,即把max()的入口地址赋给ptr,以后就可以用ptr来调用该函数,实际上ptr和max都指向同一个入口地址,不同就是ptr是一个指针变量,不像函数名称那样是死的,它可以指向任何函数,就看你想怎么做了。在程序中把哪个函数的地址赋给它,它就指向哪个函数。而后用指针变量调用它,因此可以先后指向不同的函数。不过注意,指向函数的指针变量没有++和--运算,用时要小心。
不过,在某些编译器中这是不能通过的。这个例子的补充如下。
应该是这样的:
1.定义函数指针类型:
typedef int(*fun_ptr)(int,int);
2.声明变量,赋值:
fun_ptr max_func=max;
也就是说,赋给函数指针的函数应该和函数指针所指的函数原型是一致的。
例二、
#include<stdio.h>
void FileFunc()
{
printf("FileFunc\n");
}
void EditFunc()
{
printf("EditFunc\n");
}
void main()
{
typedef void(*funcp)();
funcp pfun=FileFunc;
pfun();
pfun=EditFunc;
pfun();
}
如何定义指向函数的指针
这个用typedef可以完成:
先定义一个函数指针的类型:typedef
void
(*pfun)();
然后用这个类型pfun定义一个数组
pfun
ptr[5];//[]里的数字是数组元素的个数,依情况而定:这儿用5做例子
这样ptr就是一个指向函数指针的数组。
对于“把一个指针强制定义”这我还没听过这个说法,只听过把指针强制转换成某个类型的指针:
强制类型转换用()运算,仍然用上面的定义类型。
例如:
void
*p;//p是一个void指针
pfun
ptr;//ptr是一个指向void函数的指针
ptr=(pfun)p;//把p强制转换成指向void函数的指针,然后就可以把它赋值给ptr指针。
不用typedef也可以,只要合并就可以了:
void
(*ptr[5])();//这样ptr就是一个函数指针数组了.这样看很费解的!不如用typedef。
对于强制类型转换最好还是用typedef,那样可读性好。
而且个人认为指针没有那种基本类型(指向函数的指针类型),那是一种新的类型。所以要先定义那种类型才行。
用typedef定义新类型又没有什么副作用,而且容易读懂,何必非要不用typedef呢?!没必要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程序代码的可读性是很重要的,写复杂的类型而不用typedef是很令人反感的!
指针函数的定义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指针指向函数、指针函数的定义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