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网(国家税务总局网址)
大家好,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网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网址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国家税务局的电话是多少
没有,国家税务局的电话是12366。
全国省级税务机关全部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当天开通的12366北京呼叫中心,作为国家级的纳税服务热线,“立足北京、服务全国”,正式运行后将承担全国范围内通行的税收政策咨询解答、纳税服务投诉受理督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检举指引等职能,标志着全国一体化的纳税热线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局是主管本市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机构级别与同级政府工作部门级别一致。
国家税务局现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管理科、国际税务管理科、进出口税收管理科(分局)、征收管理科、财务管理科、计划征收科、人事科、教育科、监察室11个行政科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
设稽查局1个直属机构(内设综合科、选案审理科、执行科、稽查一、二科);设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下辖市区、东港、五莲、莒县、岚山5个基层区县征收单位,负责各项具体的征收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热线回答纳税人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查发票真伪吗
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查发票真伪。
发票真伪查询流程如下:
1、登陆当地税务局网站;
2、点击“发票查询”;
3、进入查询界面后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点“查询”;
4、查看企业名称、发票名称及号码与发票上盖的“发票专用章”上企业是否一致。
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
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均可查验,具体如下: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和卷票;
3、含收费公路通行费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发票可以查验的时间范围是:
1、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
邮编:100038;
国家税务总局咨询电话:010—63417114;
国家税务总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简介:
国家税务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同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能: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厅;
2、政策法规司;
3、货物和劳务税司;
4、所得税司;
5、财产和行为税司;
6、国际税务司;
7、收入规划核算司;
8、纳税服务司;
9、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10、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11、稽查局;
12、财务管理司;
13、督察内审司;
14、人事司;
15、机关党委;
16、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17、巡视工作办公室。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能国家税务总局-内设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
邮 编:100038;
国家税务总局咨询电话:010—63417114;
国家税务总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简介:
国家税务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同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能: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感谢您的阅读!希望本文对解决您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网的问题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们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