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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 为什么没有委托(Java中什么是委托事件处理模型)

编程之家2023-10-1195次浏览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java 为什么没有委托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java 为什么没有委托的知识,包括Java中什么是委托事件处理模型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java 为什么没有委托(Java中什么是委托事件处理模型)

Java中什么是委托事件处理模型

什么是委托事件模型

在教材上的图中,我们可以发现,用户通过键盘、鼠标等进行操纵的行为,最终都传递给了JVM,那么JVM在接收到这些事件以后该如何处理呢?我们把这种处理事件的方案,称之为事件模型。

Java中采用的是委托事件模型:jdk1.1以后,引入的一种新的事件代理模块,通过它,事件源发出的事件被委托给(注册了的)事件监听器(Listener),并由它负责执行相应的响应方法。比如:病人生病请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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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这种模型,我们使用两种类型的对象来执行事件机制,这两种对象是:

事件源对象

事件的侦听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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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事件模型的实现步骤

在java语言中委托事件模型的处理步骤如下:

1.建立事件源对象。如各种GUI的组件。

2.为事件源对象选择合适的事件监听器。比如事件源对象如果是“按钮”,那么我们能想到的发生在按钮身上最多的,应该是单击事件了。这时我就应该选择鼠标单击事件的监听器。

3.为监听器添加适当的处理程序。比如当按钮单击事件发生后,希望完成的代码。

4.为监听器与事件源建立联系。

窗体自身实现事件监听

我们在刚才的例子中使用了两个对象,一个是事件源对象,即JFrame窗体,另外还创建了一个监听器对象。事实上在实际开发过程中,我们往往,将这两个类写在一起,就是说一个窗体类自己监听自己的事件

其他事件监听器接口的使用

Java支持的事件监听器接口非常多,常见的主要有:

ActionListener行为监听接口

AdjustmentListener调整监听接口

ItemListener选项监听接口

TextListener文本监听接口

ComponentListener组件监听接口

KeyListener键盘监听接口

MouseListener鼠标点击监听接口

MouseMotionListener鼠标移动监听接口

FocusListener光标聚焦监听接口

WindowListener窗体监听接口

ContainerListener容器监听接口

KeyListener接口与KeyAdapter类

KeyListener接口:监听键盘事件。

该接口中定义了如下三个方法:

keyPressed()键盘按下时触发

keyReleased()键盘释放时触发

keyTyped()键盘单击一次时触发

KeyAdpeter适配器:即使我们只想使用上述三个方法中的一种,那么我们也必须在KeyListener接口的实现类中对这三种方法进行重写,这种方式显然增加了很多无效代码,我们可以使用适配器模式解决。

匿名内部类

WindowListener接口与WindowAdapter类

WindowListener接口:监听窗体的行为。

windowListener接口常用方法:

windowActivated(WindowEvent e)将 Window设置为活动 Window时调用。

windowClosed(WindowEvent e)因对窗口调用 dispose而将其关闭时调用。

windowClosing(WindowEvent e)用户试图从窗口的系统菜单中关闭窗口时调用。

windowDeactivated(WindowEvent e)当 Window不再是活动 Window时调用。

windowDeiconified(WindowEvent e)窗口从最小化状态变为正常状态时调用。

windowIconified(WindowEvent e)窗口从正常状态变为最小化状态时调用。

windowOpened(WindowEvent e)窗口首次变为可见时调用。

MouseListener接口与MouseAdapter类

MouseListener接口:监听鼠标点击的行为。

MouseListener接口常用方法:

mouseClicked(MouseEvent e)鼠标按键在组件上单击(按下并释放)时调用。

mouseEntered(MouseEvent e)鼠标进入到组件上时调用。

mouseExited(MouseEvent e)鼠标离开组件时调用。

mousePressed(MouseEvent e)鼠标按键在组件上按下时调用。

mouseReleased(MouseEvent e)鼠标按钮在组件上释放时调用。

MouseMotionListener接口与MouseMotionAdapter类

MouseMotionListener接口:监听鼠标移动的行为。

MouseMotionListener接口常用方法:

mouseDragged(MouseEvent e)鼠标按键在组件上按下并拖动时调用。

mouseMoved(MouseEvent e)鼠标按键在组件上移动(无按键按下)时调用

Java中为什么要使用抽象类

最简单的说法也是最重要的理由:接口和实现分离

有点长http://www.soft6.com/tech/11/119126.html

在Java语言中, 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是支持抽象类定义的两种机制。正是由于这两种机制的存在,才赋予了Java强大的面向对象能力。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之间在对于抽象类定义的支持方面具有很大的相似性,甚至可以相互替换,因此很多开发者在进行抽象类定义时对于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的选择显得比较随意。其实,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对于它们的选择甚至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理解是否正确、合理。本文将对它们之间的区别进行一番剖析,试图给开发者提供一个在二者之间进行选择的依据。

理解抽象类

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在Java语言中都是用来进行抽象类(本文中的抽象类并非从abstract class翻译而来,它表示的是一个抽象体,而abstract class为Java语言中用于定义抽象类的一种方法,请读者注意区分)定义的,那么什么是抽象类,使用抽象类能为我们带来什么好处呢?

在面向对象的概念中,我们知道所有的对象都是通过类来描绘的,但是反过来却不是这样。并不是所有的类都是用来描绘对象的,如果一个类中没有包含足够的信息来描绘一个具体的对象,这样的类就是抽象类。抽象类往往用来表征我们在对问题领域进行分析、设计中得出的抽象概念,是对一系列看上去不同,但是本质上相同的具体概念的抽象。比如:如果我们进行一个图形编辑软件的开发,就会发现问题领域存在着圆、三角形这样一些具体概念,它们是不同的,但是它们又都属于形状这样一个概念,形状这个概念在问题领域是不存在的,它就是一个抽象概念。正是因为抽象的概念在问题领域没有对应的具体概念,所以用以表征抽象概念的抽象类是不能够实例化的。

在面向对象领域,抽象类主要用来进行类型隐藏。我们可以构造出一个固定的一组行为的抽象描述,但是这组行为却能够有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方式。这个抽象描述就是抽象类,而这一组任意个可能的具体实现则表现为所有可能的派生类。模块可以操作一个抽象体。由于模块依赖于一个固定的抽象体,因此它可以是不允许修改的;同时,通过从这个抽象体派生,也可扩展此模块的行为功能。熟悉OCP的读者一定知道,为了能够实现面向对象设计的一个最核心的原则OCP(Open-Closed Principle),抽象类是其中的关键所在。

从语法定义层面看abstract class和 interface

在语法层面,Java语言对于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给出了不同的定义方式,下面以定义一个名为Demo的抽象类为例来说明这种不同。

使用abstract class的方式定义Demo抽象类的方式如下:

abstract class Demo{

abstract void method1();

abstract void method2();

使用interface的方式定义Demo抽象类的方式如下:

interface Demo{

void method1();

void method2();

}

在abstract class方式中,Demo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 abstract的成员方法,而在interface方式的实现中,Demo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static final的,不过在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从某种意义上说,interface是一种特殊形式的 abstract class。

从编程的角度来看,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都可以用来实现"design by contract"的思想。但是在具体的使用上面还是有一些区别的。

首先,abstract class在 Java语言中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使用一次继承关系(因为Java不支持多继承--转注)。但是,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也许,这是Java语言的设计者在考虑Java对于多重继承的支持方面的一种折中考虑吧。

其次,在abstract class的定义中,我们可以赋予方法的默认行为。但是在interface的定义中,方法却不能拥有默认行为,为了绕过这个限制,必须使用委托,但是这会增加一些复杂性,有时会造成很大的麻烦。

在抽象类中不能定义默认行为还存在另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可能会造成维护上的麻烦。因为如果后来想修改类的界面(一般通过 abstract class或者interface来表示)以适应新的情况(比如,添加新的方法或者给已用的方法中添加新的参数)时,就会非常的麻烦,可能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对于派生类很多的情况,尤为如此)。但是如果界面是通过abstract class来实现的,那么可能就只需要修改定义在abstract class中的默认行为就可以了。

同样,如果不能在抽象类中定义默认行为,就会导致同样的方法实现出现在该抽象类的每一个派生类中,违反了"one rule,one place"原则,造成代码重复,同样不利于以后的维护。因此,在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间进行选择时要非常的小心。

从设计理念层面看 abstract class和 interface

上面主要从语法定义和编程的角度论述了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的区别,这些层面的区别是比较低层次的、非本质的。本小节将从另一个层面: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所反映出的设计理念,来分析一下二者的区别。作者认为,从这个层面进行分析才能理解二者概念的本质所在。

前面已经提到过,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体现了一种继承关系,要想使得继承关系合理,父类和派生类之间必须存在"is-a"关系,即父类和派生类在概念本质上应该是相同的。对于interface来说则不然,并不要求interface的实现者和interface定义在概念本质上是一致的,仅仅是实现了interface定义的契约而已。为了使论述便于理解,下面将通过一个简单的实例进行说明。

考虑这样一个例子,假设在我们的问题领域中有一个关于Door的抽象概念,该Door具有执行两个动作open和close,此时我们可以通过abstract class或者interface来定义一个表示该抽象概念的类型,定义方式分别如下所示:

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Door:

abstract class Door{

abstract void open();

abstract void close();

}

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Door:

interface Door{

void open();

void close();

}

其他具体的Door类型可以extends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的Door或者implements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的Door。看起来好像使用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没有大的区别。

如果现在要求Door还要具有报警的功能。我们该如何设计针对该例子的类结构呢(在本例中,主要是为了展示 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反映在设计理念上的区别,其他方面无关的问题都做了简化或者忽略)?下面将罗列出可能的解决方案,并从设计理念层面对这些不同的方案进行分析。

解决方案一:

简单的在Door的定义中增加一个alarm方法,如下:

abstract class Door{

abstract void open();

abstract void close();

abstract void alarm();

}

或者

interface Door{

void open();

void close();

void alarm();

}

那么具有报警功能的AlarmDoor的定义方式如下:

class AlarmDoor extends Door{

void open(){…}

void close(){…}

void alarm(){…}

}

或者

class AlarmDoor implements Door{

void open(){…}

void close(){…}

void alarm(){…}

这种方法违反了面向对象设计中的一个核心原则 ISP(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在Door的定义中把Door概念本身固有的行为方法和另外一个概念"报警器"的行为方法混在了一起。这样引起的一个问题是那些仅仅依赖于Door这个概念的模块会因为"报警器"这个概念的改变(比如:修改alarm方法的参数)而改变,反之依然。

解决方案二:

既然open、close和alarm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根据ISP原则应该把它们分别定义在代表这两个概念的抽象类中。定义方式有:这两个概念都使用 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两个概念都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一个概念使用 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另一个概念使用interface方式定义。

显然,由于Java语言不支持多重继承,所以两个概念都使用abstract class方式定义是不可行的。后面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但是对于它们的选择却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中的概念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反映是否正确、合理。我们一一来分析、说明。

如果两个概念都使用interface方式来定义,那么就反映出两个问题:1、我们可能没有理解清楚问题领域,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到底是Door还是报警器?2、如果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没有问题,比如:我们通过对于问题领域的分析发现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和Door是一致的,那么我们在实现时就没有能够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因为在这两个概念的定义上(均使用 interface方式定义)反映不出上述含义。

如果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是: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是Door,同时它有具有报警的功能。我们该如何来设计、实现来明确的反映出我们的意思呢?前面已经说过,abstract class在Java语言中表示一种继承关系,而继承关系在本质上是"is-a"关系。所以对于Door这个概念,我们应该使用abstarct class方式来定义。另外,AlarmDoor又具有报警功能,说明它又能够完成报警概念中定义的行为,所以报警概念可以通过interface方式定义。如下所示:

abstract class Door{

abstract void open();

abstract void close();

}

interface Alarm{

void alarm();

}

class Alarm Door extends Door implements Alarm{

void open(){…}

void close(){…}

void alarm(){…}

}

这种实现方式基本上能够明确的反映出我们对于问题领域的理解,正确的揭示我们的设计意图。其实abstract class表示的是"is-a"关系,interface表示的是"like-a"关系,大家在选择时可以作为一个依据,当然这是建立在对问题领域的理解上的,比如:如果我们认为AlarmDoor在概念本质上是报警器,同时又具有Door的功能,那么上述的定义方式就要反过来了。

小结

1.abstract class在 Java语言中表示的是一种继承关系,一个类只能使用一次继承关系。但是,一个类却可以实现多个interface。

2.在abstract class中可以有自己的数据成员,也可以有非abstarct的成员方法,而在interface中,只能够有静态的不能被修改的数据成员(也就是必须是static final的,不过在 interface中一般不定义数据成员),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abstract的。

3.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所反映出的设计理念不同。其实abstract class表示的是"is-a"关系,interface表示的是"like-a"关系。

4.实现抽象类和接口的类必须实现其中的所有方法。抽象类中可以有非抽象方法。接口中则不能有实现方法。

5.接口中定义的变量默认是public static final型,且必须给其初值,所以实现类中不能重新定义,也不能改变其值。

6.抽象类中的变量默认是 friendly型,其值可以在子类中重新定义,也可以重新赋值。

7.接口中的方法默认都是 public,abstract类型的。

结论

abstract class和 interface是 Java语言中的两种定义抽象类的方式,它们之间有很大的相似性。但是对于它们的选择却又往往反映出对于问题领域中的概念本质的理解、对于设计意图的反映是否正确、合理,因为它们表现了概念间的不同的关系(虽然都能够实现需求的功能)。这其实也是语言的一种的惯用法,希望读者朋友能够细细体会。

为什么讨厌C#的人那么多

C#是一门非常优秀的语言。。。我甚至觉得它几乎不存在缺点。。黑C#的人多,是由于历史原因。。。因为微软早期创造C#时,很大程度上山寨了JAVA。。。并用它向JAVA宣战。。所以早年的JAVA粉,自然就视C#为JAVA的山寨版。。而JAVA程序员的数量又是行业中人数最多的。。。因此C#一时之间成了山寨货的代名词

可是到后来,C#的更新比较给力,每版都会增加很多新元素,而JAVA由于换了东家,万年都没个新内容可更新。。。导致后来JAVA只好又反过来开始山寨C#.....最终到底两者是谁山寨对方的内容比较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难说清了。。。

就像微信和WhatsApp,早年微信确实是靠山寨WhatsApp而产生的。但后来微信又加入摇一摇啊,附近的人啊,等各种功能。。。WhatsApp则也开始照着加入摇一摇等等。现在WhatsApp正计划开发移动支付功能(山寨版的微信钱包)。。。所以到最后,究竟谁是正牌,谁是山寨货?其实已经很难说了。。JAVA和C#的关系也是如此。

前年,苹果新推出了SWIFT....从语法来看,一眼就能认出是山寨JAVA和C#的产物。。。很少听到有人黑SWIFT。。这倒真是出乎意料。。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果粉”效应导致的了。。

好了,关于java 为什么没有委托和Java中什么是委托事件处理模型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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