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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数组面试题(Java 面试题)

编程之家2026-06-03886次浏览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js数组面试题的一些知识点,和Java 面试题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js数组面试题(Java 面试题)

JS 烧脑面试题大赏

答案

2、1

解析

首先基本类型数据是按值传递的,所以执行b函数时,b的参数a接收的值为1,参数a相当于函数内部的变量,当本作用域有和上层作用域同名的变量时,无法访问到上层变量,所以函数内无论怎么修改a,都不影响上层,所以函数内部打印的a是2,外面打印的仍是1。

答案

报错

js数组面试题(Java 面试题)

解析

给函数多个参数设置默认值实际上跟按顺序定义变量一样,所以会存在暂时性死区的问题,即前面定义的变量不能引用后面还未定义的变量,而后面的可以访问前面的。

答案

10、20

解析

答案

js数组面试题(Java 面试题)

undefined、{n: 2}

解析

恕笔者不才,这道题笔者做一次错一次。

反正按照网上大部分的解释是因为.运算符优先级最高,所以会先执行a.x,此时a、b共同指向的{n: 1}变成了{n: 1, x: undefined},然后按照连等操作从右到左执行代码,a={n: 2},显然,a现在指向了一个新对象,然后a.x= a,因为a.x最开始就执行过了,所以这里其实等价于:({n: 1, x: undefined}).x= b.x= a={n: 2}。

答案

[]

解析

这题比较简单,arr[10]=10,那么索引3到9位置上都是undefined,arr[3]等打印出来也确实是undefined,但是,这里其实涉及到ECMAScript版本不同对应方法行为不同的问题,ES6之前的遍历方法都会跳过数组未赋值过的位置,也就是空位,但是ES6新增的for of方法就不会跳过。

答案

Goodbye Jack

解析

答案

NaN、13、NaN、1、1[object Object]、1、[object Object]

解析

这道题考察的显然是+号的行为:

1.如果有一个操作数是字符串,那么把另一个操作数转成字符串执行连接

2.如果有一个操作数是对象,那么调用对象的valueOf方法转成原始值,如果没有该方法或调用后仍是非原始值,则调用toString方法

3.其他情况下,两个操作数都会被转成数字执行加法操作

答案

456

解析

对象有两种方法设置和引用属性,obj.name和obj['name'],方括号里可以字符串、数字和变量设置是表达式等,但是最终计算出来得是一个字符串,对于上面的b和c,它们两个都是对象,所以会调用toString()方法转成字符串,对象转成字符串和数组不一样,和内容无关,结果都是[object Obejct],所以a[b]=a[c]=a['[object Object]']。

答案

25、20、20、25

解析

这道题考察的是this指向问题:

1.逗号操作符会返回表达式中的最后一个值,这里为inner.func对应的函数,注意是函数本身,然后执行该函数,该函数并不是通过对象的方法调用,而是在全局环境下调用,所以this指向window,打印出来的当然是window下的out

2.这个显然是以对象的方法调用,那么this指向该对象

3.加了个括号,看起来有点迷惑人,但实际上(inner.func)和inner.func是完全相等的,所以还是作为对象的方法调用

4.赋值表达式和逗号表达式相似,都是返回的值本身,所以也相对于在全局环境下调用函数

答案

1、2、3

解析

这题考察的是变量解构赋值的问题,数组解构赋值是按位置对应的,而对象只要变量与属性同名,顺序随意。

答案

[4, 5, 3]

解析

是不是从来没有用assign方法合并过数组?assign方法可以用于处理数组,不过会把数组视为对象,比如这里会把目标数组视为是属性为0、1、2的对象,所以源数组的0、1属性的值覆盖了目标对象的值。

答案

4

解析

这题考查的是自增运算符的前缀版和后缀版,以及switch的语法,后缀版的自增运算符会在语句被求值后才发生,所以x会仍以1的值去匹配case分支,那么显然匹配到为1的分支,此时,x++生效,x变成2,再执行++x,变成3,因为没有break语句,所以会进入当前case后面的分支,所以再次++x,最终变成4。

答案

true、true

解析

2.typeof对函数使用返回'function',class只是es6新增的语法糖,本质上还是函数,所以两者相等

答案

true、false

解析

1.没啥好说的,typeof对数字类型返回'number'。

2.这题考查的是运算符优先级的问题,逻辑非!的优先级比全等===高,所以先执行!!typeof count,结果为true,然后执行true==='number',结果当然为false,可以点击这里查看优先级列表:点我 [1]。

答案

2、2

解析

答案

1

解析

这道题考察的是作用域的问题,作用域其实就是一套变量的查找规则,每个函数在执行时都会创建一个执行上下文,其中会关联一个变量对象,也就是它的作用域,上面保存着该函数能访问的所有变量,另外上下文中的代码在执行时还会创建一个作用域链,如果某个标识符在当前作用域中没有找到,会沿着外层作用域继续查找,直到最顶端的全局作用域,因为js是词法作用域,在写代码阶段就作用域就已经确定了,换句话说,是在函数定义的时候确定的,而不是执行的时候,所以a函数是在全局作用域中定义的,虽然在b函数内调用,但是它只能访问到全局的作用域而不能访问到b函数的作用域。

答案

undefined

解析

这道题考察的是this的指向问题,箭头函数执行的时候上下文是不会绑定this的,所以它里面的this取决于外层的this,这里函数执行的时候外层是全局作用域,所以this指向window,window对象下没有name属性,所以是undefined。

答案

{a:{b: 1}}

解析

这道题很简单,因为assign方法执行的是浅拷贝,所以源对象的a属性会直接覆盖目标对象的a属性。

答案

undefined、1、2

解析

答案

undefined

解析

答案

打印出arr数组本身

解析

函数作为某个对象的方法调用,this指向该对象,数组显然也是对象,只不过我们都习惯了对象引用属性的方法:obj.fn,但是实际上obj['fn']引用也是可以的。

答案

1、b函数本身、b函数本身

解析

2.和第一题类似,只是b没有赋值操作,那么执行到这两行相当于都没有操作,b当然是函数。

答案

2、4、1、1、2、3、3

解析

1.执行Foo函数的静态方法,打印出2。

2.执行getName,当前getName是打印出4的那个函数。

3.执行Foo函数,修改了全局变量getName,赋值成了打印1的函数,然后返回this,因为是在全局环境下执行,所以this指向window,因为getName已经被修改了,所以打印出1。

4.因为getName没有被重新赋值,所以再执行仍然打印出1。

5.new操作符是用来调用函数的,所以new Foo.getName()相当于new(Foo.getName)(),所以new的是Foo的静态方法getName,打印出2。

6.因为点运算符(.)的优先级和new是一样高的,所以从左往右执行,相当于(new Foo()).getName(),对Foo使用new调用会返回一个新创建的对象,然后执行该对象的getName方法,该对象本身并没有该方法,所以会从Foo的原型对象上查找,找到了,所以打印出3。

7.和上题一样,点运算符(.)的优先级和new一样高,另外new是用来调用函数的,所以new new Foo().getName()相当于new((new Foo()).getName)(),括号里面的就是上一题,所以最后找到的是Foo原型上的方法,无论是直接调用,还是通过new调用,都会执行该方法,所以打印出3。

答案

it's Matthew, from England

it's Bob, from England

解析

Object.create方法会创建一个对象,并且将该对象的__proto__属性指向传入的对象,所以p1和p2两个对象的原型对象指向了同一个对象,接着给p1添加了一个name属性,然后调用了p1的setCountry方法,p1本身是没有这个方法的,所以会沿着原型链进行查找,在它的原型上,也就是person对象上找到了这个方法,执行这个方法会给address对象的country属性设置传入的值,p1本身也是没有address属性的,但是和name属性不一样,address属性在原型对象上找到了,并且因为是个引用值,所以会成功修改它的country属性,接着对p2的操作也是一样,然后因为原型中存在引用值会在所有实例中共享,所以p1和p2它们引用的address也是同一个对象,一个实例修改了,会反映到所有实例上,所以p2的修改会覆盖p1的修改,最终country的值为England。

答案

2、3、5、4、1

解析

这道题显然考察的是事件循环的知识点。

js是一门单线程的语言,但是为了执行一些异步任务时不阻塞代码,以及避免等待期间的资源浪费,js存在事件循环的机制,单线程指的是执行js的线程,称作主线程,其他还有一些比如网络请求的线程、定时器的线程,主线程在运行时会产生执行栈,栈中的代码如果调用了异步api的话则会把事件添加到事件队列里,只要该异步任务有了结果便会把对应的回调放到【任务队列】里,当执行栈中的代码执行完毕后会去读取任务队列里的任务,放到主线程执行,当执行栈空了又会去检查,如此往复,也就是所谓的事件循环。

异步任务又分为【宏任务】(比如setTimeout、setInterval)和【微任务】(比如promise),它们分别会进入不同的队列,执行栈为空完后会优先检查微任务队列,如果有微任务的话会一次性执行完所有的微任务,然后去宏任务队列里检查,如果有则取出一个任务到主线程执行,执行完后又会去检查微任务队列,如此循环。

回到这题,首先整体代码作为一个宏任务开始执行,遇到setTimeout,相应回调会进入宏任务队列,然后是promise,promise的回调是同步代码,所以会打印出2,for循环结束后调用了resolve,所以then的回调会被放入微任务队列,然后打印出3,最后打印出5,到这里当前的执行栈就空了,那么先检查微任务队列,发现有一个任务,那么取出来放到主线程执行,打印出4,最后检查宏任务队列,把定时器的回调放入主线程执行,打印出1。

答案

1、7、6、8、2、4、9、11、3、10、5、12

js基础面试题61-70道题目

61.作用域的分类

参考答案:块作用域、词法作用域、动态作用域

解析:

1块作用域花括号{}

2词法作用域(js属于词法作用域)作用域只跟在何处被创建有关系,跟在何处被调用没有关系

3动态作用域作用域只跟在何处被调用有关系,跟在何处被创建没有关系

参与互动

62.js属于哪种作用域

参考答案:词法作用域(函数作用域)

解析:

参与互动

63.浮点数精度

参考答案:参考

参与互动

64.自执行函数?用于什么场景?好处?

参考答案:

好处:防止变量弥散到全局,以免各种 js库冲突。隔离作用域避免污染,或者截断作用域链,避免闭包造成引用变量无法释放。利用立即执行特性,返回需要的业务函数或对象,避免每次通过条件判断来处理

场景:一般用于框架、插件等场景

参与互动

65.多个页面之间如何进行通信

参考答案:有如下几个方式:

参与互动

66.css动画和 js动画的差异

参考答案:

1.代码复杂度,js动画代码相对复杂一些 2.动画运行时,对动画的控制程度上,js能够让动画,暂停,取消,终止,css动画不能添加事件 3.动画性能看,js动画多了一个 js解析的过程,性能不如 css动画好

解析:参考

参与互动

67.如何做到修改 url参数页面不刷新

参考答案:

HTML5引入了 history.pushState()和 history.replaceState()方法,它们分别可以添加和修改历史记录条目。

假设当前页面为 foo.html,执行上述代码后会变为 bar.html,点击浏览器后退,会变为 foo.html,但浏览器并不会刷新。 pushState()需要三个参数:一个状态对象,一个标题(目前被忽略),和(可选的)一个 URL.让我们来解释下这三个参数

参与互动

68.数组方法 pop() push() unshift() shift()

参考答案:

参与互动

69.事件绑定与普通事件有什么区别

参考答案:

参与互动

70.IE和 DOM事件流的区别

参考答案:

1.事件流的区别

IE采用冒泡型事件 Netscape使用捕获型事件 DOM使用先捕获后冒泡型事件示例:

复制代码代码如下:

冒泡型事件模型: button->p->body(IE事件流)

捕获型事件模型: body->p->button(Netscape事件流)

DOM事件模型: body->p->button->button->p->body(先捕获后冒泡)

2.事件侦听函数的区别

IE使用:

DOM使用:

bCapture参数用于设置事件绑定的阶段,true为捕获阶段,false为冒泡阶段。

参与互动

前端面试题(十五)

已知高度和宽度的元素:

设置父元素为相对定位relative,给子元素设置绝对定位absoluted,top: 0; right: 0; bottom: 0; left: 0; margin: auto;

设置父元素为相对定位,给子元素设置绝对定位,left: 50%; top: 50%; margin-left:--元素宽度的一半px; margin-top:--元素高度的一半px;

未知高度和宽度的元素:

设置父元素为相对定位,给子元素设置绝对定位,left: 50%; top: 50%; transform: translate(-50%,-50%);

设置父元素为相对定位,给子元素设置绝对定位,left: 50%; top: 50%; transform:translate(-50%,-50%);

组件中的 data写成一个函数,数据以函数返回值形式定义,这样每复用一次组件,就会返回一份新的 data,类似于给每个组件实例创建一个私有的数据空间,让各个组件实例维护各自的数据。而单纯的写成对象形式,就使得所有组件实例共用了一份 data,就会造成一个变了全都会变的结果。

for of:

支持 return,并且是值 of数组(不能遍历对象)

1.可以避免所有 for-in循环的陷阱

2.不同于 forEach(),可以使用 break, continue和 return

3. for-of循环不仅仅支持数组的遍历。同样适用于很多类似数组的对象

4.它也支持字符串的遍历

5. for-of并不适用于处理原有的原生对象

for in:

forEach:

assets文件夹里是静态资源;components是放组件;router是定义路由相关的配置;view视图;app.vue是一个应用主组件;main.js是入口文件

在组件切换过程中将状态保留在内存中,防止重复渲染DOM,减少加载时间及性能消耗,提高用户体验性。

生命周期函数: activated(组件激活时调用)、deactivated(组件停用时调用)

常见的使用场景可以分为三类:

当频繁执行条件时,不适合使用 v-if,用 v-show;

反之执行条件的次数很少,使用 v-if即可。

v-if和 v-for,不推荐两者一起使用在同一个元素上,虽然也能运行,但是编辑器会报警告;两者一起使用时,v-for比v-if具有更高的优先级,

关于js数组面试题和Java 面试题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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